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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23年度“津拍平台”入驻拍卖 服务企业年审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3-01 13:26:43    文字:【】【】【

为确保我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拍卖过程中的公正与规范,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对2023年度“津拍平台”入驻拍卖服务企业年审的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3年度“津拍平台”入驻拍卖服务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经营资格情况

1.工商登记是否为存续状态。

2.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是否有至少一名拍卖师。

4.是否取得2022年度《天津市公共资源拍卖培训合格证书》

5.是否具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天津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拍卖项目

6.是否为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会员。

(二)信用情况

7.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年度是否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8.法定代表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正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业务经营情况

9.2021--2023年度举办拍卖会场次不少于6场且成交。

三、申报材料:

1.材料封面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含变更记录页、年度监督核查记录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拍卖师查询”页面(http://www.caa123.org.cn/auction/auction_datalist.jsp),查询企业所属拍卖师情况并截图打印。

5.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在“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面,分别截图并打印本企业信息(“基础信息”页面截图要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一页截图不能截全的,可分两页截图)。

6.取得2022年度《天津市公共资源拍卖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021--2023年度举办拍卖会场次不少于6场且成交。须提交拍卖委托合同、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拍卖企业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及财务体系,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天津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拍卖项目拍卖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须提交从业人员2023年第四季度社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交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特别说明:

申报企业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一经发现,暂停全部关联企业入驻资格

报送时间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17:00止。

2.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达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

送达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平安大厦15层。

过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老师  

  话:15822393005

     022-60828118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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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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